是行善,還是鼓勵惡行?

去過國內城市的朋友,您們都應該見過行乞的情況的!

只要是大經濟發達城市那些人來人往、熱鬧高級的商業消費地區、火車站客車站、酒店或各種夜場出入口,無論是在香港、深圳、東莞、廣州、珠海、中山、上海、武漢、鄭州或是北京、天津等等等等,我們都可以見到各式各樣的乞丐在行乞,老嫩男女傷健都有。他們的手法層出不窮,各種行乞手法你想像得到的、聽說過的、沒聽說過的、想像不到的都有,討錢的手段亦可見花樣百出,各有各法,例如有手腳不全的、生著大濃瘡病的、全身癬爛的、沒有手腳的、個子侏儒的殘疾乞丐,有抱著嬰孩的老人、有抱著臥地老父老母的小孩、跪地寫字訴說被壓逼失家的,也有跪地說被拐賣沒飯吃只求三元四元作車費或買麵包充饑的年輕學生。其中還有些賣花的五六歲小女孩啦,也很多和尚和尼姑喇嘛拿著化緣缽的,他們會積極地拉著遊客的衣衫跟隨百多米二百米直至遊人跑快幾步或衝出馬路才能將他們賣甩,也有遊人忍不住高聲喝罵才能將他們趕走。

你有沒有施捨過金錢給這些乞丐?
沒有施捨過的朋友,一定會有良心自責!
有部份人受不住滋擾,也有人出於不忍心,更有人認為善心積福,他們或多或少都會掏些小錢硬幣散紙去施捨給這些的乞丐。若你有做過施捨,那麼,你多數會有過一個很可怕的經歷:街上其他的大大小小老老嫩嫩的乞丐一定將你團團圍住,衣服都差點兒被扯破,錢包幾乎被搶。

老實說,我沒有施捨過一分一毛!
雖然我的心仍舊感到很不舒服,但我堅持不作施捨!
我也覺得這些乞丐很慘很可憐,可是,若你知道這些乞丐為何行乞,你就不應該繼續向這些乞丐送錢。那幾歲甚至只有六七個月、一歲兩歲大的小孩子不懂得自己選擇做乞丐做賣花女的,而是這些小孩的父母或拐帶者逼孩子做的;那些殘廢肢體乞丐很多都是自殘而致的,亦有部份是被人斬斷後逼迫著行乞的;那些癬爛和濃瘡,都是人為注射造成的;只有部份老農人在老家因為各種原因而無法維持生活,只好離鄉背井來到大城市行乞多賺錢;甚至有年輕人認為行乞是一種賺快錢的職業、生意。不過,最令人不安和憤怒的是,這些乞丐絕大部份都是有組織地被操控的,乞不到錢就會沒飯吃,甚至會遭受毒打!你的布施,就是對那些罪惡集團繼續殘害乞丐來榨取利益的最大鼓勵!

給錢這些乞丐……
會令這些熱鬧地點引來更多乞丐!
還會令很多無辜被拐的小孩失去肢體變成乞丐!
更會令很多不務正業找不到工作的年輕人加入成為乞丐!

做這些善事,可能會製造更多的惡孽,使更多的乞丐受更多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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