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之王

     
最近幾個月,做了破壞王,很多家用的、自用的物品都壞在我的手。

家中的杯、碗、碟在過去三個月,被摔爛的加起來不少於十件,數量驚人。

還有平底鑊的手柄斷裂(螺絲甩斷)、大瓦湯煲忽然裂開漏水,浪費了好些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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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幾個星期,用了三年的兩副眼鏡亦先後在四個月內跌爛(都是右邊)……

無法二合一修理,被迫花兩千元配了副新的漸進式纖維鏡片(近視 + 散光 + 老花)。

其他電器用品如:小型隨身聽 MP3 兩部(只有一部可以修理)、耳塞三條(都係斷線,左邊無聲)、室內無線電話、手提 8GB 的 MP 機(用來煲日劇的)、數碼相機(用了兩年的入門機)、2 GB Mini SD Card、2 GB USB 手指兩隻、電腦鍵盤 Keyboard 、光學 Mouse、檯面電腦的內置燒碟機、家裡的 DVD 播放機、電燈泡七至十枚(唔記得),等等等等,先後都在過去半年內壞掉要修理、跌爛、或壽終正寢,無得修理,要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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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用了七年的“無得撈啦”手機(在東莞使用),電池忽然出了毛病。

 
 

叉滿電後只能備用五至七個鐘,打兩個電話講十分八分鐘即刻無電。

在手提電話商店,有幸能找到原裝電池,不過,要賣一百五十元,非常貴。代用電池也要賣八十五元,但怕質素有問題而不考慮。

老婆話:買部新的機都係七百元,質素好的才千二元,換新機仲好啦!

唉,七百元的新機,質素低又老土又唔好用,千二元的機也不見好得幾多。

最窮困的日子裡實在不想花這巨資,而且新款機的設計也不太合我的使用習慣。

買電池最大的風險,是舊手機已經用了七年,最怕是買了電池後用不到兩個月就輪到老爺手機壽終正寢,突然死亡要換新機,那就白白花錢買那塊電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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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決定:買原裝電池!

希望部機生生性性,可以用多兩年啦!

老爺機用了七年多,已經好習慣,有感情的嘛!

剛換了副漸進式眼鏡用了二千元,窮得要命,省錢為上!

在香港用了四年的那部 Samsung Anycall 的電池也開始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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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不得,這些損失又要算在“犯太歲”身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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